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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海赌赌船官网|松本江梨花|天弘同利LOF (164210): 天弘同利债券型证

发布日期:2025-11-19来源:欢迎来到公赌船jcjc710线路股份

简介

  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于2013年3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45号文核准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9月17日正式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公海赌赌船官网|松本江梨花|天弘同利LOF (164210): 天弘同利债券型证

  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于2013年3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45号文核准募集ღ◈★★。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ღ◈★★,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ღ◈★★,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9月17日正式生效ღ◈★★。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ღ◈★★,《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ღ◈★★,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同利Aღ◈★★、同利B两级份额ღ◈★★,同利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开放一次ღ◈★★,同利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ღ◈★★;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ღ◈★★,已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ღ◈★★,基金名称已变更为“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ღ◈★★,同利Aღ◈★★、同利B的基金份额已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ღ◈★★。本基金转换完成后ღ◈★★,《基金合同》中除仅适用于天弘同利分级债券的条款外ღ◈★★,继续适用于转换后的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ღ◈★★。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ღ◈★★,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ღ◈★★,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ღ◈★★。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ღ◈★★,投资者购买基金ღ◈★★,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ღ◈★★,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ღ◈★★。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ღ◈★★,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ღ◈★★、权证等权益类资产ღ◈★★,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投资ღ◈★★。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的80%ღ◈★★。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ღ◈★★,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ღ◈★★、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ღ◈★★。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ღ◈★★,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ღ◈★★,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ღ◈★★。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ღ◈★★,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ღ◈★★,同利A为低风险ღ◈★★、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ღ◈★★,但并非保本基金ღ◈★★;同利B为较高风险ღ◈★★、较高收益的基金份额ღ◈★★。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ღ◈★★、《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ღ◈★★,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ღ◈★★,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ღ◈★★、投资期限ღ◈★★、投资经验ღ◈★★、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ღ◈★★,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ღ◈★★。

  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ღ◈★★:本基金存在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ღ◈★★。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ღ◈★★、投资比例ღ◈★★、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ღ◈★★,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ღ◈★★。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ღ◈★★,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ღ◈★★,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ღ◈★★,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ღ◈★★。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ღ◈★★,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ღ◈★★,可以启用侧袋机制ღ◈★★,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章节ღ◈★★。侧袋机制实施期间ღ◈★★,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ღ◈★★,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ღ◈★★。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ღ◈★★。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ღ◈★★、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ღ◈★★,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ღ◈★★,也不保证最低收益ღ◈★★。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ღ◈★★。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ღ◈★★,在做出投资决策后ღ◈★★,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ღ◈★★、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动引致的投资风险ღ◈★★,由投资者自行负担ღ◈★★。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依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和最低赎回份额ღ◈★★、最低持有份额限制的公告》进行修订ღ◈★★。

  《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ღ◈★★、《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ღ◈★★、《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ღ◈★★、《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ღ◈★★、《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ღ◈★★、《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以及《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ღ◈★★,并对其真实性ღ◈★★、准确性ღ◈★★、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ღ◈★★。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ღ◈★★。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ღ◈★★,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ღ◈★★。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ღ◈★★,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ღ◈★★。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ღ◈★★、义务的法律文件ღ◈★★。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ღ◈★★,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ღ◈★★,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ღ◈★★,并按照《基金法》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ღ◈★★、承担义务ღ◈★★。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ღ◈★★,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ღ◈★★。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ღ◈★★,除非文意另有所指ღ◈★★,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ღ◈★★:1ღ◈★★、基金或本基金ღ◈★★:指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ღ◈★★,自2016年9月20日起ღ◈★★,基金名称变更为“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ღ◈★★。

  5ღ◈★★、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ღ◈★★:指《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ღ◈★★、托管协议ღ◈★★: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7ღ◈★★、招募说明书ღ◈★★:指《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10ღ◈★★、上市交易公告书ღ◈★★:指《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同利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或《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公告书》ღ◈★★。

  11ღ◈★★、法律法规ღ◈★★: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公海赌赌船官网ღ◈★★、行政法规ღ◈★★、规范性文件ღ◈★★、司法解释ღ◈★★、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ღ◈★★、决议ღ◈★★、通知等12ღ◈★★、《基金法》ღ◈★★: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ღ◈★★,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ღ◈★★、《销售办法》ღ◈★★:指中国证监会2011年6月9日颁布ღ◈★★、同年10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ღ◈★★、《信息披露办法》ღ◈★★: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ღ◈★★、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ღ◈★★、《运作办法》ღ◈★★: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ღ◈★★、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ღ◈★★、《流动性管理规定》ღ◈★★: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ღ◈★★、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9ღ◈★★、基金合同当事人ღ◈★★:指受基金合同约束ღ◈★★,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ღ◈★★,包括基金管理人ღ◈★★、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0ღ◈★★、个人投资者ღ◈★★: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21ღ◈★★、机构投资者ღ◈★★: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ღ◈★★、事业法人ღ◈★★、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2ღ◈★★、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ღ◈★★: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ღ◈★★、保险公司ღ◈★★、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23ღ◈★★、投资人ღ◈★★:指个人投资者ღ◈★★、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5ღ◈★★、基金份额分级ღ◈★★: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ღ◈★★,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同利Aღ◈★★、同利B两级份额ღ◈★★,两者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

  26ღ◈★★、同利Aღ◈★★:指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同利A份额ღ◈★★。同利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ღ◈★★,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开放一次ღ◈★★,接受申购与赎回

  27ღ◈★★、同利Bღ◈★★:指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同利B份额ღ◈★★。本基金在扣除同利A的本金及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归同利B享有ღ◈★★,亏损以同利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同利B承担ღ◈★★;同利B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运作ღ◈★★,封闭期为3年

  29ღ◈★★、同利A的基金份额折算ღ◈★★: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ღ◈★★,同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ღ◈★★,其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加或减少的行为

  30ღ◈★★、同利B的封闭期ღ◈★★: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年后对应日止ღ◈★★。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ღ◈★★,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31ღ◈★★、《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ღ◈★★: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3年的对应日ღ◈★★。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ღ◈★★,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ღ◈★★。《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与同利B的封闭期届满日相同

  32ღ◈★★、分级基金运作期ღ◈★★:指自《基金合同》生效后ღ◈★★,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同利Aღ◈★★、同利B两级份额的存续期间

  33ღ◈★★、《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时的基金转换ღ◈★★:指《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ღ◈★★,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行为ღ◈★★。转换后的基金名称变更为“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34ღ◈★★、基金销售业务ღ◈★★: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ღ◈★★,发售基金份额ღ◈★★,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ღ◈★★、赎回ღ◈★★、转换ღ◈★★、非交易过户ღ◈★★、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35ღ◈★★、发售ღ◈★★: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ღ◈★★,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36ღ◈★★、销售机构ღ◈★★:指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ღ◈★★,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ღ◈★★,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37ღ◈★★、基金销售网点ღ◈★★: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38ღ◈★★、登记业务ღ◈★★:指基金登记ღ◈★★、存管ღ◈★★、过户ღ◈★★、清算和结算业务ღ◈★★,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ღ◈★★、基金份额登记ღ◈★★、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ღ◈★★、清算和结算ღ◈★★、代理发放红利ღ◈★★、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39ღ◈★★、登记机构ღ◈★★: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ღ◈★★。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接受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40ღ◈★★、基金账户ღ◈★★: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ღ◈★★、记录其持有的ღ◈★★、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41ღ◈★★、基金交易账户ღ◈★★: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ღ◈★★、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42ღ◈★★、基金合同生效日ღ◈★★: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ღ◈★★,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ღ◈★★,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43ღ◈★★、基金合同终止日ღ◈★★: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ღ◈★★,基金财产清算完毕ღ◈★★,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49ღ◈★★、开放日ღ◈★★: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ღ◈★★、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50ღ◈★★、开放时间ღ◈★★: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ღ◈★★、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51ღ◈★★、《业务规则》ღ◈★★:指《天弘基金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ღ◈★★,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ღ◈★★,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52ღ◈★★、场外ღ◈★★: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ღ◈★★、申购和赎回的场所ღ◈★★。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ღ◈★★、申购ღ◈★★、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ღ◈★★、场外申购ღ◈★★、场外赎回

  53ღ◈★★、场内ღ◈★★: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ღ◈★★、申购ღ◈★★、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ღ◈★★。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ღ◈★★、申购ღ◈★★、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ღ◈★★、场内申购ღ◈★★、场内赎回

  56ღ◈★★、赎回ღ◈★★:指基金合同生效后ღ◈★★,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57ღ◈★★、基金转换ღ◈★★: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ღ◈★★,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ღ◈★★、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8ღ◈★★、转托管ღ◈★★: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61ღ◈★★、系统内转托管ღ◈★★: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62ღ◈★★、跨系统转托管ღ◈★★: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C类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ღ◈★★。除非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ღ◈★★,本基金不支持E类ღ◈★★、D类ღ◈★★、F类基金份额进行跨系统转托管

  63ღ◈★★、定期定额投资计划ღ◈★★: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ღ◈★★,约定每期申购日ღ◈★★、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ღ◈★★,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4ღ◈★★、巨额赎回ღ◈★★: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ღ◈★★,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67ღ◈★★、基金收益ღ◈★★: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ღ◈★★、股息ღ◈★★、债券利息ღ◈★★、买卖证券价差ღ◈★★、银行存款利息ღ◈★★、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68ღ◈★★、基金份额分类ღ◈★★:本基金根据是否收取申购费ღ◈★★、销售服务费以及登记机构的不同ღ◈★★,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ღ◈★★。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ღ◈★★,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ღ◈★★,称为E类基金份额ღ◈★★,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ღ◈★★;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ღ◈★★,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ღ◈★★,称为C类基金份额ღ◈★★,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ღ◈★★;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ღ◈★★,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ღ◈★★,称为D类基金份额ღ◈★★,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ღ◈★★;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ღ◈★★,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ღ◈★★,称为F类基金份额ღ◈★★,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ღ◈★★。E类ღ◈★★、D类ღ◈★★、F类基金份额仅在场外申购ღ◈★★、赎回公海赌赌船官网ღ◈★★,且不上市交易ღ◈★★。四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ღ◈★★,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69ღ◈★★、基金资产总值ღ◈★★: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ღ◈★★、银行存款本息ღ◈★★、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71ღ◈★★、基金份额净值ღ◈★★: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72ღ◈★★、基金资产估值ღ◈★★: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ღ◈★★,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73ღ◈★★、流动性受限资产ღ◈★★:指由于法律法规ღ◈★★、监管ღ◈★★、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ღ◈★★,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ღ◈★★、停牌股票ღ◈★★、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ღ◈★★、资产支持证券ღ◈★★、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74ღ◈★★、摆动定价机制ღ◈★★: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ღ◈★★,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ღ◈★★,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ღ◈★★、赎回的投资者ღ◈★★,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ღ◈★★,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75ღ◈★★、指定媒介ღ◈★★: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ღ◈★★、基金托管人网站ღ◈★★、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76ღ◈★★、不可抗力ღ◈★★: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ღ◈★★、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77ღ◈★★、侧袋机制ღ◈★★: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ღ◈★★,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ღ◈★★,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ღ◈★★,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ღ◈★★。侧袋机制实施期间ღ◈★★,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ღ◈★★,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78ღ◈★★、特定资产ღ◈★★:包括ღ◈★★:(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ღ◈★★;(2)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ღ◈★★;(3)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4]164号)ღ◈★★,于2004年11月8日成立ღ◈★★。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43亿元ღ◈★★,股权结构为ღ◈★★:

  黄辰立先生ღ◈★★,董事长ღ◈★★,硕士ღ◈★★。先后任职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ღ◈★★,巴克莱资本投资银行部及摩根大通亚洲投资银行部ღ◈★★。2013年5月起ღ◈★★,加入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ღ◈★★,现任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ღ◈★★。

  杨东海先生ღ◈★★,副董事长ღ◈★★,本科ღ◈★★。历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总经理ღ◈★★、财务中心总经理ღ◈★★、总经理助理ღ◈★★、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ღ◈★★,现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ღ◈★★、董事ღ◈★★。

  韩歆毅先生ღ◈★★,董事ღ◈★★,硕士ღ◈★★。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ღ◈★★、阿里巴巴集团企业融资部资深总监ღ◈★★,现任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ღ◈★★、首席执行官ღ◈★★。

  周志峰先生ღ◈★★,董事ღ◈★★,本科ღ◈★★。历任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ღ◈★★、律所合伙人ღ◈★★。现任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深副总裁ღ◈★★、首席法务官ღ◈★★、董事会秘书ღ◈★★。

  陈耿先生ღ◈★★,董事ღ◈★★,本科ღ◈★★。历任上海市沪中律师事务所律师ღ◈★★,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首席律师ღ◈★★,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行政部总经理ღ◈★★,宝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经理ღ◈★★,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公海赌赌船官网ღ◈★★、资产管理部总经理ღ◈★★,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融产结合工作推进办公室负责人ღ◈★★。现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ღ◈★★、公司治理总部总经理ღ◈★★、人力资源总部总经理ღ◈★★。

  高阳先生ღ◈★★,董事ღ◈★★,硕士ღ◈★★。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经理ღ◈★★,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组合经理ღ◈★★、固定收益部总经理ღ◈★★、基金经理ღ◈★★、股票投资部总经理ღ◈★★,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ღ◈★★,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ღ◈★★。2023年12月加盟本公司ღ◈★★,现任公司总经理ღ◈★★。

  王晓野先生ღ◈★★,独立董事ღ◈★★,本科ღ◈★★。历任温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法务专员ღ◈★★,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ღ◈★★,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ღ◈★★。现任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ღ◈★★。

  车浩先生ღ◈★★,独立董事ღ◈★★,博士ღ◈★★。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师ღ◈★★,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ღ◈★★,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ღ◈★★、副院长ღ◈★★。

  杨海军先生ღ◈★★,监事会主席ღ◈★★,本科ღ◈★★。历任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营业部总经理ღ◈★★,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管理部总经理ღ◈★★,厦门联合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部总经理ღ◈★★,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部总经理ღ◈★★、北京中心副总经理兼北京中心综合管理部总经理ღ◈★★,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司总经理兼融产结合推进办副主任ღ◈★★。现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总监兼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ღ◈★★、综合管理总部总经理ღ◈★★。

  刘春雷先生ღ◈★★,监事ღ◈★★,本科ღ◈★★。历任南山集团有限公司澳大利亚分公司副总经理ღ◈★★,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部门负责人ღ◈★★、总经理助理公海赌赌船官网ღ◈★★、副总经理ღ◈★★、董事ღ◈★★、常务副总经理ღ◈★★。现任内蒙古君正集团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ღ◈★★。

  史明慧女士ღ◈★★,监事ღ◈★★,硕士ღ◈★★。历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产品经理ღ◈★★、北京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助理ღ◈★★。2014年6月加盟本公司ღ◈★★,历任高级产品经理ღ◈★★、券商业务部执行总经理ღ◈★★,现任公司产品部负责人ღ◈★★。

  薄贺龙先生ღ◈★★,监事ღ◈★★,本科ღ◈★★。历任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助理ღ◈★★、基金运营部副总经理ღ◈★★、基金运营部总经理ღ◈★★,现任公司基金运营业务总监ღ◈★★。

  周娜女士ღ◈★★,监事ღ◈★★,硕士ღ◈★★。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业务主管ღ◈★★、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ღ◈★★,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ღ◈★★。

  高阳先生ღ◈★★,总经理ღ◈★★,硕士ღ◈★★。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经理ღ◈★★,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组合经理ღ◈★★、固定收益部总经理ღ◈★★、基金经理ღ◈★★、股票投资部总经理ღ◈★★,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ღ◈★★,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ღ◈★★。2023年12月加盟本公司ღ◈★★,现任公司总经理ღ◈★★、董事ღ◈★★。

  陈钢先生ღ◈★★,副总经理ღ◈★★,硕士ღ◈★★。历任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ღ◈★★,北京宸星投资管理公司债券投资部投资经理ღ◈★★,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总部研究部经理ღ◈★★,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ღ◈★★,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ღ◈★★。2011年7月加盟本公司ღ◈★★,历任公司固定收益总监ღ◈★★、基金经理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ღ◈★★、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ღ◈★★。

  周晓明先生ღ◈★★,副总经理ღ◈★★,硕士ღ◈★★。曾就职于中国证券市场研究院设计中心及其下属北京标准股份制咨询公司ღ◈★★、国信证券有限公司ღ◈★★、北京证券有限公司ღ◈★★、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ღ◈★★、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ღ◈★★,历任盛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任总经理ღ◈★★。2011年8月加盟本公司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ღ◈★★。

  常勇先生ღ◈★★,副总经理ღ◈★★,本科ღ◈★★。历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个人金融处处长ღ◈★★,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ღ◈★★,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主要负责人ღ◈★★、银行保险部副总经理ღ◈★★。2014年6月加盟本公司ღ◈★★,历任高端客户业务总监ღ◈★★、公司总经理助理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ღ◈★★。

  聂挺进先生ღ◈★★,副总经理ღ◈★★,硕士ღ◈★★。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ღ◈★★、研究部总经理ღ◈★★、投资总监ღ◈★★,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ღ◈★★、总经理ღ◈★★,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ღ◈★★。2024年3月加盟本公司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ღ◈★★。

  童建林先生ღ◈★★,督察长ღ◈★★、风控负责人ღ◈★★,本科ღ◈★★。历任当阳市产权证券交易中心财务部经理ღ◈★★、交易中心副总经理ღ◈★★,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宜昌总部财务主管ღ◈★★、宜昌营业部财务部经理ღ◈★★、公司财务会计总部财务主管ღ◈★★,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总部财务项目主管ღ◈★★。2006年6月加盟本公司ღ◈★★,历任内控合规部总经理ღ◈★★,现任公司督察长ღ◈★★、风控负责人ღ◈★★。

  迟哲先生ღ◈★★,副总经理ღ◈★★、首席信息官ღ◈★★,硕士ღ◈★★。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脑网络中心技术经理ღ◈★★,埃森哲(中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部门高级咨询顾问ღ◈★★,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科技创新中心执行总经理ღ◈★★,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ღ◈★★、首席技术官ღ◈★★。2025年8月加盟本公司ღ◈★★,现任副总经理ღ◈★★、首席信息官ღ◈★★。

  马文辉先生ღ◈★★,财务负责人ღ◈★★,本科ღ◈★★。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审计师ღ◈★★、审计经理ღ◈★★、高级经理ღ◈★★,普信恒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助理ღ◈★★。2018年4月加盟本公司ღ◈★★,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ღ◈★★、财务部总经理ღ◈★★。

  赵鼎龙先生ღ◈★★,电子学硕士ღ◈★★,10年证券从业经验ღ◈★★。历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收交易员ღ◈★★。2017年8月加盟本公司ღ◈★★,历任固定收益机构投资部研究员ღ◈★★、投资经理助理ღ◈★★,基金经理助理ღ◈★★。历任天弘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1月至2021年01月)ღ◈★★、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11月至2024年09月)ღ◈★★、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1月至2021年10月)ღ◈★★、天弘恒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03月至2021年10月)ღ◈★★、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1月至2024年09月)ღ◈★★、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1月至2021年02月)ღ◈★★、天弘华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1月至2021年10月)ღ◈★★、天弘合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1月至2022年02月)ღ◈★★、天弘庆享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2月至2023年07月)ღ◈★★、天弘京津冀主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05月至2024年07月)ღ◈★★。现任本公司基金经理ღ◈★★。天弘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ღ◈★★、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ღ◈★★、天弘益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ღ◈★★、天弘招添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ღ◈★★、天弘齐享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ღ◈★★、天弘安恒6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ღ◈★★、天弘月月兴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ღ◈★★、天弘月月宝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ღ◈★★。

  程仕湘先生ღ◈★★,金融学硕士ღ◈★★,10年证券从业经验ღ◈★★。2015年7月加盟本公司ღ◈★★,历任研究员ღ◈★★、高级研究员ღ◈★★、基金经理助理ღ◈★★。历任天弘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02月至2025年08月)ღ◈★★、天弘京津冀主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02月至2024年08月)ღ◈★★。现任本公司基金经理ღ◈★★。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ღ◈★★、天弘安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ღ◈★★、天弘安怡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ღ◈★★、天弘恒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ღ◈★★、天弘招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ღ◈★★、天弘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ღ◈★★。

  王昌俊先生ღ◈★★:本公司现金管理部总经理ღ◈★★、基金经理ღ◈★★,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ღ◈★★;杨超先生ღ◈★★:本公司指数与数量投资部总经理ღ◈★★、基金经理ღ◈★★,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ღ◈★★;

  童建林先生ღ◈★★:本公司督察长ღ◈★★、风控负责人ღ◈★★,投资决策委员会列席成员ღ◈★★;邓强先生ღ◈★★:首席风控官ღ◈★★,投资决策委员会列席成员ღ◈★★。

  1ღ◈★★、依法募集资金ღ◈★★,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ღ◈★★、申购ღ◈★★、赎回和登记事宜ღ◈★★;

  10ღ◈★★、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ღ◈★★、账册ღ◈★★、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ღ◈★★;11ღ◈★★、以基金管理人名义ღ◈★★,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ღ◈★★、《基金法》ღ◈★★、《运作办法》ღ◈★★、《销售办法》ღ◈★★、《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活动ღ◈★★,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ღ◈★★,采取有效措施ღ◈★★,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ღ◈★★。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ღ◈★★;(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ღ◈★★;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ღ◈★★、基金的商业秘密ღ◈★★、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ღ◈★★、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ღ◈★★,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ღ◈★★、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ღ◈★★。

  (1)全面性原则ღ◈★★: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所有的部门和岗位ღ◈★★,涵盖所有风险类型ღ◈★★,并贯穿于所有业务流程和业务环节ღ◈★★;

  (2)独立性原则ღ◈★★: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保持相对独立的机构ღ◈★★、部门和岗位ღ◈★★,并在相关部门建立防火墙ღ◈★★;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及审计部门ღ◈★★,负责识别ღ◈★★、监测ღ◈★★、评估和报告公司风险管理状况ღ◈★★,并进行独立汇报ღ◈★★;

  (3)审慎性原则ღ◈★★:风险管理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ღ◈★★,任何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ღ◈★★、审慎经营为出发点ღ◈★★;

  (4)有效性原则ღ◈★★:风险管理制度具有高度权威性ღ◈★★,是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ღ◈★★;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得有任何例外ღ◈★★,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制度的权力ღ◈★★;

  (5)适时性原则ღ◈★★: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经营战略方针等内部环境和法规ღ◈★★、市场环境等外部环境变化及时对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ღ◈★★,并对其管理政策和措施进行相应的调整ღ◈★★;

  (6)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ღ◈★★:针对合规风险ღ◈★★、操作风险ღ◈★★、市场风险ღ◈★★、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不同特点ღ◈★★,利用定性和定量的评估方法ღ◈★★,建立完备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ღ◈★★,使风险控制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ღ◈★★。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ღ◈★★、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ღ◈★★,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ღ◈★★,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ღ◈★★,内控合规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ღ◈★★。具体而言ღ◈★★,包括如下组成部分ღ◈★★:(1)董事会ღ◈★★: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ღ◈★★、内部控制ღ◈★★、风险管理ღ◈★★,从而控制公司的整体运营风险ღ◈★★;

  (2)督察长ღ◈★★:独立行使督察权利ღ◈★★,直接对董事会负责ღ◈★★,及时向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ღ◈★★;

  (4)风险管理委员会ღ◈★★: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ღ◈★★,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ღ◈★★;组织实施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风险预算ღ◈★★、风险可容忍度限额及其他量化风险管理工具ღ◈★★;根据公司总体风险控制目标ღ◈★★,制定各业务和各环节风险控制目标和要求ღ◈★★;落实公司就重大风险管理做出的决定或决议ღ◈★★;听取并讨论会议议题ღ◈★★,就重大风险管理事项形成决议ღ◈★★;拟定或批准公司风险管理制度ღ◈★★、流程ღ◈★★;对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ღ◈★★,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执行ღ◈★★。

  (5)内控合规部ღ◈★★:负责公司集中统一的合规管理工作ღ◈★★,按照公司规定和督察长的安排履行合规管理职责ღ◈★★,建立和完善合规管理及合规风险信息的监控ღ◈★★、识别ღ◈★★、处置ღ◈★★、报告体系ღ◈★★,不断提升公司整体合规意识和能力ღ◈★★。

  (6)风险管理部ღ◈★★:通过投资交易系统的风控参数设置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投资比例合规ღ◈★★;参与各投资组合新股申购ღ◈★★、一级债申购ღ◈★★、银行间交易等场外交易的风险识别与评估ღ◈★★,保证各投资组合场外交易的事中合规控制ღ◈★★;负责各投资组合投资绩效ღ◈★★、风险的计量和控制ღ◈★★;

  (7)审计部ღ◈★★:通过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ღ◈★★,审查ღ◈★★、评价并改善公司的业务活动ღ◈★★、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ღ◈★★,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ღ◈★★、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ღ◈★★。

  (8)业务部门ღ◈★★: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ღ◈★★。各部门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ღ◈★★,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ღ◈★★,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ღ◈★★、执行和维护ღ◈★★,用于识别ღ◈★★、监控和降低风险ღ◈★★。

  公司风险控制的目标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ღ◈★★、行业自律规定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ღ◈★★,自觉形成守法经营ღ◈★★、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ღ◈★★;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ღ◈★★,在风险最小化的前提下ღ◈★★,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ღ◈★★;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制度ღ◈★★,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与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ღ◈★★;维护公司信誉ღ◈★★,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ღ◈★★。针对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ღ◈★★,包括政策和市场风险ღ◈★★,管理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ღ◈★★,分别制定严格防范措施ღ◈★★,并制定岗位分离制度ღ◈★★、空间分离制度ღ◈★★、作业流程制度ღ◈★★、集中交易制度ღ◈★★、信息披露制度ღ◈★★、资料保全制度公海赌赌船官网ღ◈★★、保密制度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相关制度ღ◈★★。

  为保障持续规范发展ღ◈★★,公司制定合规管理制度ღ◈★★。公司设督察长ღ◈★★,负责公司合规管理工作ღ◈★★,实施对公司经营管理合规合法性的审查ღ◈★★、监督和检查ღ◈★★。内控合规部负责公司集中统一的合规管理工作ღ◈★★,按照公司规定和督察长的安排履行合规管理职责ღ◈★★,建立和完善合规管理及合规风险信息的监控ღ◈★★、识别ღ◈★★、处置ღ◈★★、报告体系ღ◈★★,不断提升公司整体合规意识和能力ღ◈★★。

  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ღ◈★★,公司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ღ◈★★。内部审计通过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ღ◈★★,审查ღ◈★★、评价并改善公司的业务活动ღ◈★★、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ღ◈★★,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ღ◈★★、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ღ◈★★。

  建立了基金会计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操作控制规程ღ◈★★,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ღ◈★★;按照相互制约原则ღ◈★★,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复核制度以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业务的相互核查监督机制ღ◈★★;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ღ◈★★,制定了资金头寸管理制度ღ◈★★;为了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ღ◈★★,公司严格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ღ◈★★,并在授权范围内ღ◈★★,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ღ◈★★;强化会计的事前ღ◈★★、事中松本江梨花ღ◈★★、事后监督和考核制度ღ◈★★;为了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ღ◈★★、散失和泄密ღ◈★★,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ღ◈★★。

  (1)建立ღ◈★★、健全内控体系ღ◈★★,完善内控制度松本江梨花ღ◈★★。公司建立ღ◈★★、健全了内控结构ღ◈★★,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ღ◈★★,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ღ◈★★,确保内控合规工作是独立的ღ◈★★,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ღ◈★★,同时置备操作手册ღ◈★★,并定期更新ღ◈★★;

  (2)建立相互分离ღ◈★★、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ღ◈★★。公司建立ღ◈★★、健全了各项制度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ღ◈★★、投资决策分开ღ◈★★、基金交易集中ღ◈★★,形成不同部门ღ◈★★、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ღ◈★★,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ღ◈★★;

  (3)建立ღ◈★★、健全岗位责任制ღ◈★★。公司建立ღ◈★★、健全了岗位责任制ღ◈★★,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ღ◈★★、职责ღ◈★★,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ღ◈★★,以防范和减少风险ღ◈★★;

  (4)建立风险分类ღ◈★★、识别ღ◈★★、评估ღ◈★★、报告ღ◈★★、提示程序ღ◈★★。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ღ◈★★,使用适合的程序ღ◈★★,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ღ◈★★;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ღ◈★★,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ღ◈★★,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ღ◈★★,从而以最快速度做出决策ღ◈★★;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ღ◈★★。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ღ◈★★,如电脑预警系统ღ◈★★、投资监控系统ღ◈★★,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ღ◈★★;(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ღ◈★★。采取数量化ღ◈★★、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ღ◈★★,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ღ◈★★,用以提示市场趋势ღ◈★★、行业及个股的风险ღ◈★★,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ღ◈★★,对风险进行分散ღ◈★★、控制和规避ღ◈★★,尽可能地减少损失ღ◈★★;(7)提供足够的培训ღ◈★★。公司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ღ◈★★,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ღ◈★★,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ღ◈★★,控制风险ღ◈★★。

  本公司确知建立ღ◈★★、维护ღ◈★★、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ღ◈★★。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ღ◈★★、准确ღ◈★★,并承诺将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ღ◈★★。

  截至2025年6月ღ◈★★,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9人ღ◈★★,平均年龄38岁ღ◈★★,99%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ღ◈★★,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ღ◈★★。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ღ◈★★,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ღ◈★★,秉承“诚实信用ღ◈★★、勤勉尽责”的宗旨ღ◈★★,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ღ◈★★、规范的管理模式ღ◈★★、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ღ◈★★,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ღ◈★★,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ღ◈★★、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ღ◈★★、高效ღ◈★★、专业的托管服务ღ◈★★,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ღ◈★★。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ღ◈★★、最成熟的产品线ღ◈★★。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ღ◈★★、信托资产ღ◈★★、保险资产ღ◈★★、社会保障基金ღ◈★★、基本养老保险ღ◈★★、企业年金基金ღ◈★★、QFI资产ღ◈★★、QDII资产ღ◈★★、股权投资基金ღ◈★★、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ღ◈★★、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ღ◈★★、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ღ◈★★、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ღ◈★★、QDII专户资产ღ◈★★、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ღ◈★★,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ღ◈★★、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ღ◈★★,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ღ◈★★。截至2025年6月ღ◈★★,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481只ღ◈★★。自2003年以来ღ◈★★,本行连续二十二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ღ◈★★、英国《全球托管人》ღ◈★★、香港《财资》ღ◈★★、美国《环球金融》ღ◈★★、内地《证券时报》ღ◈★★、《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109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ღ◈★★;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ღ◈★★,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风险管理的实操过程中根据国际公认的内部控制COSO准则从内部环境ღ◈★★、风险评估ღ◈★★、控制活动ღ◈★★、信息与沟通ღ◈★★、监督与评价五个方面构建起了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体系ღ◈★★,并纳入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始终秉持规范运作的原则ღ◈★★,将建立系统ღ◈★★、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视为工作重点ღ◈★★。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ღ◈★★,新问题新情况的不断出现ღ◈★★,资产托管部自始至终将风险管理置于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ღ◈★★,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松本江梨花ღ◈★★。

  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ღ◈★★,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相关业务岗位ღ◈★★,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ღ◈★★。从2005年至今ღ◈★★,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十八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ISAE3402审阅ღ◈★★,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ღ◈★★,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ღ◈★★、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ღ◈★★,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ღ◈★★。

  (1)全面性原则ღ◈★★。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ღ◈★★、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松本江梨花ღ◈★★,覆盖资产托管业务各项业务流程和管理活动ღ◈★★,覆盖所有机构ღ◈★★、部门和从业人员ღ◈★★。

  (2)重要性原则ღ◈★★。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基础上ღ◈★★,关注重要业务事项ღ◈★★、重点业务环节和高风险领域ღ◈★★。

  (3)制衡性原则ღ◈★★。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在机构设置ღ◈★★、权责分配及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ღ◈★★、相互监督的机制ღ◈★★,同时兼顾运营效率ღ◈★★。

  (4)适应性原则ღ◈★★。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当与经营规模ღ◈★★、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ღ◈★★,并进行动态调整ღ◈★★,以合理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ღ◈★★。

  (5)审慎性原则ღ◈★★。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应坚持风险为本ღ◈★★、审慎经营的理念ღ◈★★,设立机构或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应坚持内控优先ღ◈★★。

  (1)总行资产托管部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定建立健全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体系ღ◈★★,作为全行托管业务的牵头管理部门ღ◈★★,根据行内内部控制基本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ღ◈★★,建立与托管业务条线相适应的内部控制运行机制ღ◈★★,确定各项业务活动的风险控制点ღ◈★★,制定标准统一的业务制度ღ◈★★;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ღ◈★★,合理保证托管业务流程的经营效率和效果ღ◈★★,组织开展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ღ◈★★、监督和检查ღ◈★★,督促各机构落实控制措施ღ◈★★。

  (2)总行内控合规部负责指导托管业务的内控管理工作ღ◈★★,根据年度工作重点ღ◈★★,定期或不定期在全行开展相关业务监督检查ღ◈★★,将托管业务检查项目整合到全行业务监督检查工作中ღ◈★★,将全行托管业务纳入内控评价体系ღ◈★★。

  (4)一级(直属)分行资产托管业务部门作为内部控制的执行机构ღ◈★★,负责组织开展本机构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及自查工作ღ◈★★,及时整改ღ◈★★、纠正ღ◈★★、处理存在的问题ღ◈★★。

  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ღ◈★★,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ღ◈★★、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ღ◈★★,建立了一整套内部控制制度体系ღ◈★★,包括《资产托管业务管理规定》ღ◈★★、《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ღ◈★★、《资产托管业务全面风险管理办法》ღ◈★★、《资产托管业务营运管理办法》ღ◈★★、《资产托管业务合同管理办法》ღ◈★★、《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ღ◈★★、《资产托管业务系统管理办法》ღ◈★★、《资产托管业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ღ◈★★、《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等ღ◈★★,在环境ღ◈★★、制度ღ◈★★、流程ღ◈★★、岗位职责ღ◈★★、人员ღ◈★★、授权ღ◈★★、创新ღ◈★★、合同ღ◈★★、印章ღ◈★★、服务质量ღ◈★★、收费ღ◈★★、反洗钱ღ◈★★、防止利益冲突ღ◈★★、业务连续性ღ◈★★、考核ღ◈★★、信息系统等全方面执行内部控制措施ღ◈★★。

  资产托管业务切实履行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的主体职责ღ◈★★,按照“主动防ღ◈★★、智能控ღ◈★★、全面管”的管理思路ღ◈★★,主动将资产托管业务的风险管理纳入全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ღ◈★★,以“管住人ღ◈★★、管住钱ღ◈★★、管好防线ღ◈★★、管好底线”为管理重点ღ◈★★,搭建适应资产托管业务特点的风险管理架构ღ◈★★,通过推进托管业务体制机制与完善集约化营运改革ღ◈★★、建立资产托管风险管理委员会机制ღ◈★★、完善资产托管业务制度体系ღ◈★★、加强资产托管业务队伍建设ღ◈★★、科技赋能ღ◈★★、建立健全应急灾备体系ღ◈★★、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ღ◈★★、加强人员管理等措施ღ◈★★,有效控制操作风险ღ◈★★、合规风险ღ◈★★、声誉风险ღ◈★★、信息科技风险和次生风险ღ◈★★。

  中国工商银行制订了完善的资产托管业务连续性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ღ◈★★,具备行之有效的灾备恢复方案ღ◈★★、充足的移动办公设备ღ◈★★、同城异城相结合的备份办公场所ღ◈★★、必要的工作人员ღ◈★★、科学清晰的AB岗位设置及定期演练机制ღ◈★★。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ღ◈★★,可根据突发事件的对托管业务连续性营运影响程度的评估ღ◈★★,适时选择或依次启动“原场所现场+居家”ღ◈★★、“部分同城异地+居家”ღ◈★★、“部分异城异地+居家”ღ◈★★、“异地全部切换”四种方案ღ◈★★,由“总部+总行级营运中心+托管分部+境外营运机构”形成全球ღ◈★★、全天候营运网络ღ◈★★,向客户提供连续性服务ღ◈★★,确保托管产品日常交易的及时清算和交割ღ◈★★。

  根据《基金法》ღ◈★★、基金合同ღ◈★★、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ღ◈★★,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ღ◈★★、基金投融资比例ღ◈★★、基金投资禁止行为ღ◈★★、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ღ◈★★、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ღ◈★★、基金份额净值计算ღ◈★★、应收资金到账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ღ◈★★、基金收益分配ღ◈★★、相关信息披露ღ◈★★、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ღ◈★★,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ღ◈★★。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ღ◈★★、基金合同ღ◈★★、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ღ◈★★,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ღ◈★★,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ღ◈★★,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ღ◈★★。在限期内ღ◈★★,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ღ◈★★,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ღ◈★★。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ღ◈★★,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ღ◈★★。

  3ღ◈★★、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ღ◈★★、《运作办法》ღ◈★★、《销售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ღ◈★★,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ღ◈★★,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ღ◈★★。

  4ღ◈★★、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ღ◈★★,具体名单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ღ◈★★。

  住所ღ◈★★: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009-1010办公地址ღ◈★★: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ღ◈★★、《运作办法》ღ◈★★、《销售办法》ღ◈★★、《信息披露办法》ღ◈★★、《基金合同》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ღ◈★★,经2013年3月1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45号文批准募集ღ◈★★。同利A的募集期为2013年9月6日至2013年9月11日止ღ◈★★,同利B的募集期为2013年9月2日至2013年9月11日止ღ◈★★。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同利A和同利B两级份额ღ◈★★,两级份额独立募集ღ◈★★。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ღ◈★★,同利A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434,229,594.91元人民币ღ◈★★,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8,803户ღ◈★★,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共计79,312.81元人民币ღ◈★★;同利B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254,341,000.00元人民币ღ◈★★,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31户ღ◈★★,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共计102,520.25元人民币ღ◈★★。

  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计算ღ◈★★,设立募集期间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结转的份额共计688,752,427.97份基金份额ღ◈★★,其中ღ◈★★,同利A为434,308,907.72份基金份额ღ◈★★,同利B为254,443,520.25份基金份额ღ◈★★,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ღ◈★★,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ღ◈★★。募集期结束时ღ◈★★,同利A与同利B的份额配比为1.70689710∶1ღ◈★★。

  《基金合同》生效后ღ◈★★,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ღ◈★★,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ღ◈★★;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ღ◈★★,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ღ◈★★。

  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ღ◈★★,投资者可在同利A的开放日对同利A进行申购与赎回ღ◈★★;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ღ◈★★,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ღ◈★★。E类ღ◈★★、D类ღ◈★★、F类基金份额不开设场内申购ღ◈★★、赎回的方式ღ◈★★,也不上市交易ღ◈★★,投资者只能通过场外方式申购与赎回E类ღ◈★★、D类ღ◈★★、F类基金份额ღ◈★★。

  本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ღ◈★★,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ღ◈★★;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ღ◈★★,场内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ღ◈★★。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松本江梨花ღ◈★★,并予以公告ღ◈★★。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ღ◈★★。

  投资人办理本基金的申购ღ◈★★、赎回应使用经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认可的账户(账户开立ღ◈★★、使用的具体事宜见相关业务公告)ღ◈★★。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ღ◈★★,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ღ◈★★、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ღ◈★★,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ღ◈★★、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ღ◈★★、赎回时除外ღ◈★★。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ღ◈★★、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ღ◈★★,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ღ◈★★,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ღ◈★★。

  本基金的申购ღ◈★★、赎回自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之日起不超过30日内开始办理ღ◈★★,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2日在指定媒介公告ღ◈★★。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ღ◈★★,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ღ◈★★、赎回开放日前2日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ღ◈★★。

  本基金已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ღ◈★★。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于2016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并开通申购ღ◈★★、赎回ღ◈★★、定投ღ◈★★、转托管业务ღ◈★★;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于2020年5月22日开通申购ღ◈★★、赎回ღ◈★★、定投及转换业务ღ◈★★;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于2022年5月25日开通申购ღ◈★★、赎回ღ◈★★、定投及转换业务ღ◈★★;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于2024年2月28日开通申购ღ◈★★、赎回ღ◈★★、定投及转换业务ღ◈★★。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ღ◈★★。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ღ◈★★、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ღ◈★★,其基金份额申购ღ◈★★、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ღ◈★★、赎回的价格ღ◈★★。

  (2)“金额申购ღ◈★★、份额赎回”原则ღ◈★★,即申购以金额申请ღ◈★★,赎回以份额申请ღ◈★★;(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ღ◈★★;(4)场外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ღ◈★★,即按照投资人认购ღ◈★★、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ღ◈★★。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ღ◈★★,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ღ◈★★。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ღ◈★★。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ღ◈★★,在正常情况下ღ◈★★,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ღ◈★★。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ღ◈★★,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ღ◈★★。若申购不成功ღ◈★★,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ღ◈★★。

  (1)本基金通过本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及直销机构(含网上直销系统ღ◈★★、直销中心)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0.1元(含申购费ღ◈★★、下同)ღ◈★★,单笔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人民币0.1元ღ◈★★。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规定的ღ◈★★,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ღ◈★★,但仍不得低于上述规定的最低申购金额ღ◈★★。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ღ◈★★,本基金单笔赎回份额不得少于0.1份ღ◈★★,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0.1份的ღ◈★★,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ღ◈★★。如因红利再投资ღ◈★★、非交易过户ღ◈★★、转托管ღ◈★★、巨额赎回ღ◈★★、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0.1份之情况ღ◈★★,不受此限ღ◈★★,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ღ◈★★。各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ღ◈★★,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赎回业务时ღ◈★★,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ღ◈★★。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ღ◈★★,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ღ◈★★、拒绝大额申购ღ◈★★、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ღ◈★★,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ღ◈★★。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ღ◈★★,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ღ◈★★。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ღ◈★★。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ღ◈★★,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ღ◈★★。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ღ◈★★。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ღ◈★★、E类基金份额ღ◈★★、D类基金份额和F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ღ◈★★,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ღ◈★★。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ღ◈★★,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ღ◈★★,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ღ◈★★,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ღ◈★★。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ღ◈★★,并在T+1日内公告ღ◈★★。遇特殊情况ღ◈★★,经中国证监会同意ღ◈★★,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ღ◈★★。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2)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与赎回费率

  E类ღ◈★★、F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E类ღ◈★★、F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ღ◈★★,不列入基金财产ღ◈★★。C类ღ◈★★、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ღ◈★★。

  例1ღ◈★★:某投资者通过场外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ღ◈★★,不收取申购费ღ◈★★,假定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ღ◈★★,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ღ◈★★:申购份额=10,000/1.0500=9,523.81份

  例2ღ◈★★: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ღ◈★★,对应的申购费率为0.4%ღ◈★★,假定申购当日E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ღ◈★★,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ღ◈★★:

  例3ღ◈★★: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ღ◈★★,不收取申购费ღ◈★★,假定申购当日D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ღ◈★★,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ღ◈★★:申购份额=10,000/1.0500=9,523.81份

  例4ღ◈★★: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ღ◈★★,对应的申购费率为0.5%ღ◈★★,假定申购当日F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ღ◈★★,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ღ◈★★: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ღ◈★★。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ღ◈★★,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ღ◈★★,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ღ◈★★。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采用“份额赎回”方式ღ◈★★,赎回价格以T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松本江梨花ღ◈★★,计算公式ღ◈★★:

  例5ღ◈★★: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份C类基金份额ღ◈★★,持有时间为28天ღ◈★★,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1%ღ◈★★,假设赎回当日的C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ღ◈★★,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ღ◈★★:

  例6ღ◈★★: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份E类基金份额ღ◈★★,持有时间为38天ღ◈★★,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ღ◈★★,假设赎回当日的E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ღ◈★★,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ღ◈★★:

  例7ღ◈★★: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份D类基金份额ღ◈★★,持有时间为28天ღ◈★★,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ღ◈★★,假设赎回当日的D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ღ◈★★,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ღ◈★★:

  例8ღ◈★★: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份F类基金份额ღ◈★★,持有时间为38天ღ◈★★,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ღ◈★★,假设赎回当日的F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ღ◈★★,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ღ◈★★: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ღ◈★★,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ღ◈★★。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ღ◈★★,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ღ◈★★,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ღ◈★★,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ღ◈★★。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ღ◈★★,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ღ◈★★。

  (7)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ღ◈★★,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ღ◈★★,采用摆动定价机制ღ◈★★,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ღ◈★★。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ღ◈★★、自律组织的规定ღ◈★★。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ღ◈★★,以当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ღ◈★★,其中ღ◈★★,通过场外方式申购的ღ◈★★,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ღ◈★★,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ღ◈★★,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ღ◈★★;通过场内方式申购的ღ◈★★,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ღ◈★★,计算所得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ღ◈★★。

  例8ღ◈★★:如例1ღ◈★★,某投资者通过场外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ღ◈★★,假定申购当日的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ღ◈★★,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9,523.81份ღ◈★★。

  如果该投资者选择通过场内申购C类基金份额ღ◈★★,则因场内份额保留至整数份ღ◈★★,故投资者申购所得份额为9,523份ღ◈★★,不足1份部分对应的申购资金返还给投资者ღ◈★★。

  发生下列情况时ღ◈★★,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ღ◈★★:(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ღ◈★★。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ღ◈★★,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ღ◈★★。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ღ◈★★,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ღ◈★★,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ღ◈★★。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ღ◈★★,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ღ◈★★,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ღ◈★★,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ღ◈★★。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ღ◈★★,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ღ◈★★。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ღ◈★★。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ღ◈★★、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ღ◈★★、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ღ◈★★;

  发生上述第(1)ღ◈★★、(2)ღ◈★★、(3)ღ◈★★、(5)ღ◈★★、(8)项暂停申购情形时ღ◈★★,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ღ◈★★。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ღ◈★★,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ღ◈★★。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ღ◈★★,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ღ◈★★。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ღ◈★★,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ღ◈★★。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ღ◈★★,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ღ◈★★,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ღ◈★★。

  发生上述情形时ღ◈★★,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ღ◈★★,已确认的赎回申请ღ◈★★,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ღ◈★★;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ღ◈★★,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ღ◈★★,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ღ◈★★,并以后续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ღ◈★★。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ღ◈★★,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ღ◈★★。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ღ◈★★。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ღ◈★★,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ღ◈★★。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ღ◈★★,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ღ◈★★。

  2)部分延期赎回ღ◈★★: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ღ◈★★,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ღ◈★★,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ღ◈★★。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ღ◈★★,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ღ◈★★,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ღ◈★★;对于未能赎回部分ღ◈★★,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ღ◈★★。选择延期赎回的ღ◈★★,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ღ◈★★,直到全部赎回为止ღ◈★★;选择取消赎回的ღ◈★★,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ღ◈★★。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ღ◈★★,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ღ◈★★,以此类推ღ◈★★,直到全部赎回为止ღ◈★★。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ღ◈★★,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ღ◈★★。

  3)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ღ◈★★,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情形下ღ◈★★,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ღ◈★★,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1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ღ◈★★。对于未能赎回部分ღ◈★★,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公海赌赌船官网ღ◈★★,具体参照上述(2)方式处理ღ◈★★。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ღ◈★★,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ღ◈★★,以此类推ღ◈★★,直到全部赎回为止ღ◈★★。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10%以内(含1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按上述(1)ღ◈★★、(2)方式处理ღ◈★★,具体见相关公告ღ◈★★。

  4)暂停赎回ღ◈★★:连续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ღ◈★★,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ღ◈★★,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ღ◈★★;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ღ◈★★,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ღ◈★★,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ღ◈★★。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ღ◈★★,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ღ◈★★、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ღ◈★★,说明有关处理方法ღ◈★★,并在两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ღ◈★★。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ღ◈★★,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ღ◈★★,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ღ◈★★,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ღ◈★★。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ღ◈★★,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ღ◈★★,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ღ◈★★,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ღ◈★★。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ღ◈★★,暂停期间ღ◈★★,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ღ◈★★。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ღ◈★★,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ღ◈★★,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ღ◈★★。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ღ◈★★,为同利A)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ღ◈★★,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ღ◈★★,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ღ◈★★,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ღ◈★★。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ღ◈★★、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ღ◈★★、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ღ◈★★。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ღ◈★★,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ღ◈★★。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ღ◈★★,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ღ◈★★;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ღ◈★★;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ღ◈★★、法人或其他组织ღ◈★★。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ღ◈★★,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ღ◈★★,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ღ◈★★。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ღ◈★★,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ღ◈★★。

  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ღ◈★★,同利A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ღ◈★★,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持有的同利A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进行转托管ღ◈★★,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同利A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时ღ◈★★,可办理已持有同利A的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ღ◈★★。具体办理方法参照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ღ◈★★。

  同利B采用分系统登记ღ◈★★,其原则及转托管与以下“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转托管”相同ღ◈★★。

  本基金的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的原则ღ◈★★。场外转入或申购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ღ◈★★;场内转入ღ◈★★、申购或上市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证券账户下ღ◈★★。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既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ღ◈★★,也可以直接申请场内赎回ღ◈★★。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申请场外赎回ღ◈★★。

  1)系统内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ღ◈★★。

  2)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基金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时ღ◈★★,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ღ◈★★。

  3)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上市交易或场内赎回的会员单位(席位)时ღ◈★★,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ღ◈★★。

  1)跨系统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C类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ღ◈★★。

  2)跨系统转托管仅适用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ღ◈★★,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ღ◈★★。除非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ღ◈★★,本基金不支持E类ღ◈★★、D类ღ◈★★、F类基金份额进行跨系统转托管ღ◈★★。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ღ◈★★,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ღ◈★★。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ღ◈★★,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ღ◈★★。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ღ◈★★,以及登记机构认可ღ◈★★、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ღ◈★★。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ღ◈★★,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或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ღ◈★★。

  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ღ◈★★,在同利B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ღ◈★★,同利B的基金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ღ◈★★。同利B上市后ღ◈★★,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同利B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ღ◈★★;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同利B份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ღ◈★★,再上市交易ღ◈★★。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ღ◈★★,转换后的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ღ◈★★。基金上市后ღ◈★★,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C类基金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ღ◈★★;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C类基金份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ღ◈★★,再上市交易ღ◈★★。本基金的E类ღ◈★★、D类ღ◈★★、F类基金份额不上市交易ღ◈★★。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后ღ◈★★,本基金将自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之日起30日内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ღ◈★★。

  同利B基金份额于2013年10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于2016年9月19日终止上市ღ◈★★。本基金完成基金转型后ღ◈★★,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于2016年9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ღ◈★★。

  1ღ◈★★、同利B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其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ღ◈★★;2ღ◈★★、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ღ◈★★,本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ღ◈★★;

  3ღ◈★★、本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ღ◈★★,涨跌幅比例为10%ღ◈★★,自上市首日起实行ღ◈★★;4ღ◈★★、本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ღ◈★★;

  本基金(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ღ◈★★,指同利B)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ღ◈★★。

  本基金(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ღ◈★★,指同利B)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ღ◈★★,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ღ◈★★。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揭示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ღ◈★★,为同利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ღ◈★★。

  本基金(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ღ◈★★,指同利B)的停复牌与暂停ღ◈★★、终止上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ღ◈★★、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ღ◈★★。

  (八)相关法律法规ღ◈★★、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则等相关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ღ◈★★,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ღ◈★★,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ღ◈★★。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ღ◈★★,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ღ◈★★,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ღ◈★★,基金名称变更为“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ღ◈★★。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时ღ◈★★,同利Aღ◈★★、同利B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ღ◈★★,并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ღ◈★★。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ღ◈★★,基金份额仍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ღ◈★★。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3年的对应日ღ◈★★。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ღ◈★★,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ღ◈★★。《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与同利B的封闭期届满日为同一日ღ◈★★。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前ღ◈★★,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公告并提示同利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在3年内最后一个开放日赎回同利A份额或默认届满日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ღ◈★★。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ღ◈★★,即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ღ◈★★,如该日为非工作日ღ◈★★,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ღ◈★★。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ღ◈★★,以份额转换后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ღ◈★★,同利Aღ◈★★、同利B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ღ◈★★。

  同利A份额(或同利B份额)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同利A(或同利B)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同利A(或同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同利A(或同利B)的份额数×同利A份额(或同利B份额)的转换比率

  在进行份额转换时ღ◈★★,同利Aღ◈★★、同利B的场外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外份额ღ◈★★,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ღ◈★★;同利B的场内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内份额ღ◈★★,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ღ◈★★。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ღ◈★★,同利A份额(或同利B份额)的转换比率ღ◈★★、同利A(或同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ღ◈★★。

  同利Aღ◈★★、同利B的份额全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之日起30日内ღ◈★★,本基金将上市交易ღ◈★★,并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ღ◈★★。份额转换后本基金上市交易ღ◈★★、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ღ◈★★。

  (1)本基金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时ღ◈★★,基金管理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基金进行基金转换的相关事宜进行公告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ღ◈★★;(2)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前30个工作日ღ◈★★,基金管理人将就本基金进行基金转换的相关事宜进行提示性公告ღ◈★★;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ღ◈★★,本基金的投资目标ღ◈★★、投资策略ღ◈★★、投资理念ღ◈★★、投资范围ღ◈★★、投资限制ღ◈★★、投资管理程序等将保持不变ღ◈★★。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ღ◈★★,包括国债ღ◈★★、央行票据ღ◈★★、金融债ღ◈★★、企业债ღ◈★★、公司债ღ◈★★、次级债ღ◈★★、地方政府债券ღ◈★★、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ღ◈★★、中小企业私募债券ღ◈★★、短期融资券ღ◈★★、资产支持证券ღ◈★★、债券回购ღ◈★★、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及其衍生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ღ◈★★。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ღ◈★★、权证等权益类资产ღ◈★★,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投资ღ◈★★,但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包括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ღ◈★★。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ღ◈★★,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卖出ღ◈★★。(未完)欢迎来到公赌船jcjc710ღ◈★★。公海ღ◈★★,欢迎来到公海欢迎来到赌船投资建议ღ◈★★,欢迎来到公海 欢迎来到赌船!ღ◈★★,欢迎来到公海赌船ღ◈★★,公海555000官网ღ◈★★,欢迎来到公海欢到赌船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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